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鄉村振興和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為鄉村振興脫貧攻堅提供科技支撐,2021年計劃圍繞農業科技園區和貧困地區優勢主導產業關鍵技術的研發、示范推廣與成果轉化,組織實施一批縣(市)創新引導計劃項目,支撐縣(市)主導產業發展,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提升縣域科技創新能力。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實施原則
(一)需求導向,重點突出。緊密圍繞鄉村振興和脫貧攻堅中的科技需求,以省級以上農業科技園區和科技特派員服務團建設為重點,以科技引領和支撐縣(市)產業高質量發展為中心,提升縣(市)科技創新水平。
(二)績效為先,強化考核。強化目標管理,項目申報時即明確績效目標和建立績效評價機制,對于縣域創新績效評價和產業科技特派員服務團評價優秀的縣(市),優先予以支持。
(三)政府引導,多元投入。發揮“政產學研用”聯合機制作用,堅持經費來源多元化原則,以省級財政投入引導鼓勵地方財政投入,撬動社會資本投入。
(四)責任明確,協同推進。實行省、市、縣三級管理機制,縣政府負責項目的申報和具體實施,省轄市科技局負責項目論證、推薦,省科技廳負責指導、服務和監督;發揮各級政府科技主管部門、財政主管部門及相關業務部門的作用,形成上下聯動、部門協作的組織機制,各方權責清晰,協同推進。
二、管理職責
(一)省科技廳會同省財政廳負責專項的總體協調、立項批復、監督管理、績效評價和指導服務等。
(二) 省轄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主管部門及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單位)負責組織本地區項目咨詢論證、推薦、實施管理;負責協調落實本級的資金、政策等保障條件。
(三) 縣級科技主管部門會同財政主管部門及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項目;負責協調落實本級的資金、政策、人才等保障條件。
三、申報條件要求
(一)項目應符合的條件
1. 項目應符合我省產業政策和當地產業布局,體現當地特色,應屬當地政府關心、百姓關注、急需解決的主導產業重大科技創新需求,有利于推進縣域創新發展和主導產業轉型升級。
2. 項目可行性強,帶動產業發展作用明顯。項目實施方案完整,目標明確、任務具體,技術指標可考核;
3. 項目應加強政產學研用緊密結合,各項目實施地應建立由縣級政府領導擔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加強對項目實施的協調組織領導;成立由技術專家、應用單位、管理者參與的項目實施專家組,對項目提供技術和管理咨詢;縣級財政根據需要自行匹配資金。
4. 項目實施的示范作用明顯,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措施有力,有明確的技術落地,人才落地措施,資金落地措施。項目實施期間應在實施地新建至少一個先進技術(成果)示范推廣基地。
5. 項目扶貧措施明確,支撐鄉村振興效果明顯,績效目標明確,可考核。
(二)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具備的條件
1. 在河南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等,具備項目實施條件。
2. 具備產學研用聯合的優勢,項目成果轉化和產業化能力較強,具有建立項目示范推廣基地的基礎條件和相應資金投入。
3. 項目承擔單位得到當地省級產業科技特派員服務團支持或處于省級及以上農業科技園區核心區。
4. 在“信用河南”系統中被列入黑名單的單位不得申報項目。
四、立項程序
(一)縣級申報
縣級科技主管部門會同財政主管部門及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單位)組織開展項目可行性研究,確定項目承擔單位,組織編制項目申報材料。申報材料須經縣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并加蓋公章,一式3份上報所屬省轄市報送項目申報材料。每個農業科技園區核心區所在縣可推薦1-2項,科技特派員服務團支持項目推薦1項。每個法人單位限申報1項。
(二)市級評審論證
由省轄市科技局組織專家采取會議評審和現場考察相結合的方式對2021年度縣(市)創新引導計劃項目進行評審,程序如下:
1.成立評審專家組。由技術、管理和財務專家組成評審專家組,評審專家組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2名財務專家,設組長1名。專家組成員應從一線工作的同行專家中聘請,原則上項目承擔單位人員不得參加專家組,財務專家不得是項目承擔單位人員。評審專家組成員一般由省轄市科技局聘請,項目組不得干涉專家的聘請或提出評審專家組名單建議。
2.項目負責人匯報。項目匯報內容應包括具體實施單位概況、項目實施的意義和主要任務、項目擬解決地方主導產業發展中的關鍵問題、項目帶動產業發展和推動精準扶貧的具體方案和措施、項目的組織管理等。項目承擔單位需提前準備好申報材料,項目領導小組負責同志、項目承擔單位主要領導等相關人員參會。
3.評審專家組聽取項目實施情況匯報、審閱有關材料并進行質疑、項目組答辯。
4.實地考察(可選)。專家組在聽取匯報、審閱材料的基礎上,根據需要可對項目實施地進行實地考察,并抽查有關原始資料。
5.形成評審意見并簽字。專家評審后對根據評審指標對各申報項目進行打分(滿分100分),并出具評審意見,簽字確認。
6. 省轄市科技局綜合考慮專家組評審打分情況和評審意見,對項目進行排序(60分以下類項目原則上不予支持)。
五、項目分配方式
2021年度縣(市)創新引導計劃共54個項目,3800萬元。2018年度優秀科技特派員服務團所在縣(市)11個,科技部創新型建設試點縣(市)新鄭市1個,每縣1個項目,各100萬元,根據《河南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定點扶貧工作的通知》有關精神,為加大產業幫扶合力,科技扶貧重點縣鄲城縣和光山縣,各1個項目,共200萬元,其余項目名額由省級以上農業科技園區所在縣(市)申報,共40個項目,每個60萬元。
六、其他事項
各有關省轄市科技局將項目申報材料和排序后的項目推薦匯總表、項目評審情況報告等材料加蓋公章裝訂后一式一份于10月15日前報送至省科技廳農村科技處,電子版發送至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