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科函〔2016〕516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工業企業品牌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科函〔2016〕358號)和《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2016年河北省工業質量品牌建設工作的通知》(冀工信科〔2016〕114號)要求,進一步增強我省工業企業品牌競爭力,現將開展品牌培育試點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工業企業品牌培育試點工作
各市局要積極組織本地區的工業企業開展品牌培育試點工作,建立健全品牌培育技術支撐體系,為試點企業提供指導和服務,開展企業品牌培育管理體系有效運行評價工作,組織品牌培育交流活動。
在企業自愿的基礎上,各市局負責組織本區域工業企業品牌培育試點工作,指導申報企業填寫“2016年工業申報品牌培育試點企業登記表”(附件1),按照“工業企業品牌培育試點工作方案”(附件2)中試點企業條件,確定本地區2016年工業品牌培育試點企業名單,并于6月16日前將名單及試點企業登記表(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省廳科技處。
2016年工業和信息化部品牌培育試點示范工作將首次啟動在線管理系統。各市局在負責組織申報省級品牌培育試點企業的基礎上,對省級及以上“質量標桿”企業,可直接組織企業按照“工業企業品牌培育試點備案和示范申報工作流程”(附件3),在線申報工信部品牌培育試點備案。同時,可擇優推薦申報試點企業在線申報品牌培育試點備案。備案的企業請于6月16日前,登錄中國工業產品質量網(www.quality.org.cn)完成備案。
二、組織工業企業品牌培育示范
各市局應從本地區品牌培育管理體系有效運行企業中擇優推薦企業參加河北省工業品牌培育示范企業評審,并于9月31日前完成示范企業推薦工作,將示范企業推薦名單加蓋公章后報送省廳科技處(紙質材料一式兩份)。省廳將于11月30日前從獲得省級示范企業中擇優推薦參加工業和信息化部示范企業評審。
同時,省廳擬于9月份組織開展省級工業品牌培育示范企業評審工作,確定省級工業品牌培育示范企業名單,發布公告并宣傳推廣典型經驗,并擇時舉辦品牌培育經驗交流活動。
三、工作要求
1. 各市局要加強品牌培育工作的策劃組織,組織試點企業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加強對品牌管理體系運行的有效性評價,不斷完善體系建設。以試點企業為骨干,帶動廣大企業開展品牌培育工作,持續提升品牌培育能力。
2. 各市局要將品牌培育工作與地區經濟發展有機結合,積極爭取地方人民政府支持,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作,形成品牌培育工作合力。
3. 請各市局對本地區品牌培育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并于11月30日前報送省廳科技處。
4. 已獲得國家產業集群區域品牌試點地區(清河羊絨、定興休閑食品、寧晉電線電纜、隆堯食品、辛集皮革),申報企業個數應不低于區域內重點企業的50%。
省政府已將質量品牌工作列入各級政府年度考核目標之中,每年都將進行考核,希望各市局高度重視、積極推動,認真做好工業品牌培育各項工作。
聯系人:李 艷
電 話:0311-87800469(兼傳真)
郵 箱:liy@ii.gov.cn
附件:冀工信科函〔2016〕516號2016年工業企業品牌培育工作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