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關于申報2021年知識產權服務類中關村科技服務平臺支持資金項目的通知 |
發布日期: 2021- 06- 24 信息來源: 創新創業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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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關單位: 根據《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提升創新能力 優化創新環境支持資金管理辦法》(中科園發〔2019〕21號)、《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提升創新能力 優化創新環境支持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中科園發〔2019〕24號)及《中關村科技服務平臺建設管理辦法(試行)》(中科園發〔2019〕31號)的相關規定,現就2021年知識產權服務類中關村科技服務平臺支持資金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2021年7月7日。 二、申報主體 已納入中關村科技服務平臺支持體系的知識產權服務類平臺(見附件3)。 三、申報項目 (一)支持內容 根據績效評價指標(包括基礎條件、規范管理、服務支撐、服務績效等內容),對納入支持體系的知識產權服務類平臺上一年度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價,根據考核評價情況給予不超過100萬元資金支持,支持比例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50%。支持經費認定范圍包括:房屋租賃費、人員聘用費、科技中介服務費、辦公設備購置費、人員獎勵費、專家費、勞務費、差旅費、會議費、印刷費、資料費、培訓費以及活動場地租賃與搭建費、設備租賃費、文具購買費、課程開發費、教材編寫費等。 (二)申報條件 知識產權服務類平臺應聚焦中關村示范區核心任務,不斷完善服務功能,為中關村示范區創新發展和高質量發展積極發揮作用。具體條件包括: 1.聚集高端知識產權服務資源。持續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機制,吸引更多優質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入駐平臺,提升平臺服務水平和質量。 2.聚焦中關村企業提供專業服務。以優惠價格為中關村企業提供知識產權管理、運營、布局、挖掘、保護、檢索查詢、預警分析等專業服務達到一定數量。平臺專職人員應不少于10人,集聚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應不少于30家,制定合理的服務收費標準且對中關村企業有優惠措施,上年度服務企業不少于500家,服務數量不少于3000家次,且服務中關村企業不少于50家,服務數量不少于500家次。(中關村企業是指在中關村示范區內注冊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具體名單詳見《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庫》(附件2))。 3.開展公益性服務活動。圍繞廣大創新創業主體的實際需求,以公益講堂、政策宣講、參觀交流等形式開展公益性服務活動,提升示范區雙創主體知識產權意識和水平。 4.配合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及各分園開展業務調研、需求座談、宣傳、信息報送等工作。 5.開展其他服務中關村創新發展和高質量發展的工作。 (三)申報材料 1.《中關村科技服務平臺支持資金項目申報書》包括平臺年度工作績效情況、平臺工作績效報告、平臺年度服務數量明細表(見附件1); 2.體現平臺收費標準的相關材料; 3.服務合同中金額最高的10份服務合同及發票的復印件(復印核心頁即可,包含合同雙方名稱、合同金額及蓋章部分); 4.服務績效相關支撐材料; 5.相關經費支出的財務憑證復印件。 四、申報方式 (一)申報方式 申報單位將全部申報材料打包發送至郵箱lqin@zgcgw.beijing.gov.cn或zgc@capitalip.org,郵件主題:項目名稱+申報單位名稱,如文件較大不能一次發送,請分別打包發送,并將郵件主題命名為:項目名稱+申報單位名稱(郵件封次)。示例:知識產權服務類中關村科技服務平臺項目+**公司(1)。 (二)申報要求 1.申報書首頁及其他要求蓋章的位置需蓋章,申報材料應按照順序排列,對全部材料連續標明頁碼并制作目錄,并將全部材料掃描為PDF文件。 2.申報材料受理時間為即日起至2021年7月7日,以郵件發出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單位應以收到郵件回復作為郵件發送成功的依據,如未收到郵件回復,可在申報期內撥打咨詢電話確認。 3.請各申報單位在填寫項目申報書和發送郵件時務必提供詳細聯系方式。 4.申報單位應保證提交的項目申報材料真實、合法、有效,對申報材料真實性做出承諾并對此承擔法律責任,項目申報內容不得涉及安全保密信息。 五、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82194022 政策咨詢時間為申報期內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項 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從未指定、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從事知識產權服務類中關村科技服務平臺資金申報的相關培訓、代理申報等活動,機構和個人的此類活動與本項目無關。 附件: 2.《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庫》(截至2021年5月).xlsx 3.《已納入中關村科技服務平臺支持體系的單位名單》(知識產權服務類).docx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2021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