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全國質量標桿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省有關行業協會: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工業質量品牌建設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科函〔2021〕48號)和《中國質量協會關于開展2021年全國質量標桿活動的通知》(中國質協字〔2021〕35號)要求,中國質量協會受工業和信息化部委托,組織開展2021年全國質量標桿遴選和經驗交流活動。為做好我省推薦工作,現將有關申報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質量標桿是指企業在系統提升產品和服務質量的實踐過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應、可借鑒、可推廣的質量管理方法。2021年中國質量協會將重點結合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深入挖掘全面質量管理賦能制造業競爭優勢提升、促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典型經驗。符合以下條件的單位均可申報: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近三年連續保持盈利;
2.在誠信、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無違法行為和不良記錄;
3.質量標桿所運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術)和經驗已在本單位成熟應用,對質量和績效提升有明顯促進作用,在地區和行業內表現突出;
4.在不涉及商業機密的情況下,積極參與相關的分享交流活動。
二、申報程序
(一)申報單位填寫《全國質量標桿申請書》(見附件1),經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或省有關行業協會(以下統稱“推薦單位”,名單見附件2)初審后,向我廳提出申請。
(二)各推薦單位要對收到的申報材料要進行認真初審,向我廳出具正式推薦意見(推薦意見要明確推薦排序)。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推薦數量不超過3項,省有關行業協會推薦數量不超過2項。
(三)我廳匯總梳理各推薦單位報送的申報材料后,將按照《2021年全國質量標桿遴選說明》(附件3)要求組織審查和評審,擇優確定5項推薦名單,向中國質量協會推薦。
(四)經評審納入我廳推薦名單的5家單位,我廳將及時通知并指導其完成網上申報系統的正式填報等后續工作。
三、有關要求
(一)各推薦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深入挖掘優秀質量標桿,積極組織并指導申報單位認真開展申報工作,對本轄區或領域的申報材料嚴格審查遴選。
(二)請務于2021年5月14日前將推薦文件(請務必明確推薦排序)和申報材料(紙質版1份,同時發送電子版)報廳科技處。逾期不再受理。
本通知電子版可在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官方網站gxt.hebei.gov.cn通知公告欄下載。
聯系人:孫靜怡 0311—87803218 15003116043
電子郵箱:sjy@ii.gov.cn
材料寄送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新華區和平西路402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郵編:050071。
附件:1.全國質量標桿申請書、2.推薦單位名單、3. 2021年全國質量標桿遴選說明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