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明傳〔2017〕3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消費品工業“三品”專項行動營造良好市場環境的實施意見》(冀政辦發〔2016〕22號)、《關于促進我省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冀政辦字〔2016〕101號)和《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加快我省生物醫藥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冀工信消費〔2016〕322號)等文件精神,促進我省生物醫藥產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加快實現創新發展,提升生物醫藥產業市場影響力和核心競爭力,省廳印發了《河北省創新及優勢藥品器械遴選辦法》,現就開展河北省創新及優勢藥品器械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申報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以下簡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本地區醫藥生產企業申報河北省創新及優勢藥品器械。
(一)申報主體:符合《河北省創新及優勢藥品器械遴選辦法(試行)》(附件1)第二章遴選條件第六條和第七條要求的藥品或器械生產企業。
(二)申報要求: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分別填報《河北省創新及優勢藥品申報匯總表》(附件2)和《河北省創新及優勢器械申報匯總表》(附件3)。所申報的每個品規藥品和器械,按照《申報河北省創新及優勢藥品器械所需提供材料清單》(附件4)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申報材料請按照規定的要求和順序編制(附件5、6),一式三份,裝訂成冊。
二、遴選依據
《河北省創新及優勢藥品器械遴選辦法(試行)》。
三、工作程序
(一)初審推薦: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本地區各申報主體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擇優推薦。對推薦的申報材料在《河北省創新及優勢藥品申報匯總表》或《河北省創新及優勢器械申報匯總表》上出具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正式行文隨附相關申報材料報送省廳消費品工業處。
(二)推薦時限:截止日期為2017年1月26日。
(三)組織評審:省廳組織專家對各市推薦材料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經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進行質量安全確認,形成終審名單。
(四)公示公告:通過終審的河北省創新及優勢藥品器械名單在廳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公告為“河北省創新及優勢藥品器械”。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本地區創新及優勢藥品器械的申報、初審和推薦工作。
材料報送地址:石家莊和平西路402號(郵編050071)
聯系人:楊喻曉 0311—87803220
附件:冀工信明傳〔2017〕3號附件.doc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7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