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停止采用國際標準產品標志備案的通知
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廢止86件規范性文件的公告》(2020年第56號)明確《采用國際標準產品標志管理辦法(試行)》 (1993年12月3日起試行)和《采用國際標準產品標志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細則》(1994年5月10日起試行)于2020年12月1日廢止。經研究決定,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即日起停止采用國際標準產品標志備案,不再發放《采用國際標準產品標志證書》。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