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江西省農業廳 江西省財政廳印發的2016-2018年全省病死畜禽無害化集中處理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根據設區市對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結果,結合我省體系建設規劃及建設工藝等,省里對有關項目實施縣的集中處理體系建設項目擬補助日處理能力及補助資金進行了核定,現公示如下(見附件),公示期為7天,截止日期為2月11日。如有異議,請于2021年2月11日前將有關異議事項以正式報告方式向江西省農業農村廳畜牧獸醫局反映,逾期視為無異議。
聯系人: 蘭桂如,電話:0791-86270590
附件:2021年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項目省級財政擬補助資金匯總表
2021年2月5日
2021年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項目省級財政擬補助資金匯總表
序號 | 體系建設項目名稱 | 組織實施單位 | 核定設區市驗收的日處理能力(噸) | 省級財政擬補助資金(萬元) | 資金補助對象 |
1 | 樂安縣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項目 | 樂安縣農業農村局 | 5 | 250 | 無害化集中處理場建設運營單位 |
2 | 崇仁縣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項目 | 崇仁縣農業農村局 | 10 | 500 | 無害化集中處理場建設運營單位 |
3 | 修水縣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項目 | 修水縣農業農村局 | 10 | 500 | 無害化集中處理場建設運營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