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版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作安排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6月29日,江西省版權局、江西省通信管理局、江西省公安廳、江西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4部門聯合下文,定于2021年6月至10月聯合開展第17次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劍網”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劍網2021”專項行動)。
據了解,此次專項行動具體開展以下七項重點工作——
加大短視頻版權治理力度。重點打擊公眾賬號經營者未經授權對電影、電視劇等視聽作品刪減切條、改編合輯制作短視頻,及未經授權復制抄襲短視頻并上傳網絡平臺進行傳播的行為。嚴厲打擊未經授權在短視頻中使用他人音樂、美術、文字等作品的行為,及通過智能終端、視頻播放器等流媒體軟硬件傳播侵權盜版短視頻的行為。著力整治短視頻平臺、社交平臺以用戶上傳為名濫用“避風港”規則、以合理使用為名傳播侵權盜版作品的行為。
整治網絡直播版權亂象。重點打擊網絡主播在直播中未經授權復制、表演、通過網絡傳播他人影視、音樂、攝影、文字、游戲等作品或錄音錄像制品的行為。嚴厲打擊通過網絡直播銷售盜版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侵權盜版制品的行為。著力整治網絡直播平臺未經授權向主播提供他人作品或錄音錄像制品的行為。
規范體育賽事版權秩序。重點打擊公眾賬號未經授權集中批量在網絡平臺上傳、傳播東京奧運會、中國足球超級聯賽、亞足聯冠軍聯賽、中國男子職業籃球聯賽、美國男子職業籃球聯賽等大型體育賽事節目的行為。嚴厲打擊公眾賬號提供體育賽事節目盜播鏈接的行為。著力整治網站、APP等未經授權非法轉播大型體育賽事節目的行為。
強化在線教育版權監管。加大“學習強國”學習平臺版權保護力度,重點打擊非法傳播“學習強國”學習平臺的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的行為,及生產、銷售涉及“學習強國”學習平臺侵權衍生品的行為。嚴厲打擊未經授權制作電子教材、音像制品、課件視頻、電子試卷,及通過公眾賬號、APP、朋友圈、論壇等渠道傳播教育培訓侵權盜版作品的行為。著力整治通過電商平臺、社交媒體、網盤等方式銷售侵權網絡課程和盜版教育培訓出版物的行為。
加強網絡音樂版權管理。加大網絡音樂的版權保護力度,嚴厲打擊未經授權使用他人音樂作品的經營和贏利行為。督促網絡音樂經營單位強化主體責任,規范版權秩序。各地要加強與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和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的聯系,落實版權許可機制,切實維護權利人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業規范發展。
提升融媒體版權治理水平。重點打擊網絡新聞媒體,尤其是自媒體等未經授權對新聞作品的非法轉載、聚合、“洗稿”等侵權行為;加大媒體領域圖片、攝影等作品的保護和侵權懲治力度;加強對新聞網站、微博賬號、微信公眾號、頭條號等互聯網用戶公眾帳號的版權治理;探索以行業自治等版權保護方式促進融媒體健康發展。
鞏固重點領域治理成果。進一步加強對電商平臺、社交平臺、知識分享平臺的版權監管,著力規范游戲動漫、網絡文學、計算機軟件的版權傳播秩序,各地要結合自身實際因地制宜擴大專項行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