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明傳〔2017〕80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有關企業: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下發了《關于推薦2017年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通知》(工企業函〔2017〕398號,以下簡稱《通知》,附件1)。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的《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17〕156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附件2),現就推薦2017年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以下簡稱示范平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工作自2014年暫停后,今年重新啟動,各項申報程序和要件要求有了很大變化。請各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此項工作給予高度重視,責成專人,抓緊梳理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建設情況,認真研究相關材料,熟知申報程序和材料要求,請于http://www.miit.gov.cn/newweb/n1146295/n1146592/n3917132/n4061730/c5714636/content.html#下載《管理辦法》及附件相關表格電子版。
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分別推薦1個示范平臺。因《管理辦法》已將每三年復核一次修改為每次認定有效期為三年,目前已認定未滿三年和通知復核未滿三年的示范平臺有效期延續至三年期滿,在有效期滿當年可再次申報。國家第一批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2011年認定,2014年復核)我省涉及唐山市鄉鎮建材管理服務處、河北省新技術推廣站等2個示范平臺、第四批(2014年認定)我省涉及河北省電子信息產品監督檢驗院、河北清華發展研究院、張家口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河北瑪世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等4個示范平臺均面臨于2017年底前失效,此次申報可再次申報。上述市屬平臺再次申報由所屬市推薦,計入所屬市推薦數量。
秦皇島天譽建材檢驗有限公司、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河北省電子信息產品監督檢驗院、凌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可直接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提出申請。上述平臺不計入市級推薦數量。
三、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要按照《管理辦法》要求精心組織,嚴格標準,確保質量,按時上報。對推薦平臺申報報告要認真審定,確保數據、事實準確無誤,在對其服務業績進行多方認定的基礎上,提出推薦意見。
四、請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相關企業于7月28日(周五)前將推薦文件、推薦單位組織測評情況,連同被推薦單位《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請報告》、申請材料和材料真實性證明等紙質文件一式四份,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處,同時將全部材料電子文檔光盤一并報送,便于組織履行相關程序。
省屬相關單位、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相關企業請于7月28日前直接向我廳提出申請,提交相關材料。
聯系人及電話:劉光宇 0311—87802992
附件:冀工信明傳〔2017〕80號附件.doc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