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企業函〔2017〕799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戰略部署,引導和支持我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建設,根據《河北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管理辦法》(冀工信企業〔2017〕242號)的要求,省廳決定開展河北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申報認定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符合示范基地管理辦法第六、七、八條要求,聚集各類創業創新服務資源,為小微企業提供有效服務支撐的載體和場所。包括符合條件的創業輔導基地,創業園、孵化器,產業集聚區中面向小微企業的園中園,大學科技園,行業龍頭骨干企業面向小微企業、創業團隊、創客設立的創業創新基地等。
(二)已被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為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不再重復申報,自動列入省級小微雙創示范基地進行管理。
二、申報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向所在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屬地原則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二)各市工信局對申報單位的運營情況、服務業績及滿意度測評情況等核實,并簽署意見,必要時可進行現場核查。
三、申報材料
(一)河北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申請報告;
(二)運營主體的法人證書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上一年度與本基地相關的專項審計報告;
(四)土地、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五)基地服務流程、運營管理制度及相關服務的證明材料(通知、照片、總結等);
(六)基地主要管理人員、服務人員和創業輔導師名單及相應的資質證明材料;
(七)基地典型服務案例(不超過2000字,可附照片);
(八)能夠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其他材料;
(九)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聲明(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四、其他事項
(一)請各市高度重視,積極組織本地區符合條件的單位申報,擇優推薦一批服務高效、特色鮮明、成果顯著的小微企業雙創示范基地。
(二)設區市各推薦5家,定州、辛集市各推薦1家,于8月25日前正式行文,并附申報單位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報省工信廳,電子版材料發送至郵箱:zxqyc2016@126.com。
(三)《河北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管理辦法》可到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網站主頁通知中查詢下載。
聯系方式: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中小企業處
聯系電話:0311-87806198(兼傳真)
寄送地址:石家莊和平西路402號114室(郵編:050071)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