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計發[2016]46號
內蒙古自治區、山西省、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牧)廳(委、局):
按照農業部《“十三五”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編制計劃》(農辦計[2015]11號)要求,為促進“十三五”時期西北旱區農牧業可持續發展,特編制《西北旱區農牧業可持續發展規劃(2016-2020年)》,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農業部
2016年1月28日
農計發[2016]46號
內蒙古自治區、山西省、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牧)廳(委、局):
按照農業部《“十三五”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編制計劃》(農辦計[2015]11號)要求,為促進“十三五”時期西北旱區農牧業可持續發展,特編制《西北旱區農牧業可持續發展規劃(2016-2020年)》,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農業部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