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明傳〔2018〕43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為貫徹落實《印染行業規范條件(2017版)》(工業和信息化部2017年第37號公告),加快印染行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推進印染行業綠色發展,提高節能減排和清潔生產水平,適應生態文明建設新要求,根據《印染企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和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組織2018年印染企業規范公告申報工作的通知》(工消費函(2018)165號)要求,現開展符合印染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公告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本地區印染企業申報工作。
二、印染企業提出公告申請,并如實填報《印染企業規范公告申請書》(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書》)等相關材料。《申請書》應按照《印染企業規范公告申請書填報指南》(附件2)進行填報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企業必須全部滿足《申請書》附表三(企業符合規范條件情況自查表)各項條件方可申報規范公告。
三、企業申請材料中,涉及環保的情況提供2017年6月至申報時的相關數據及證明材料,其它部分情況提供2017年度相關數據及證明材料。
四、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要嚴格按照《申請書》附表四《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表》相關要求,對申請公告企業的相關情況進行逐條核實(申請材料核查及現場查驗),并就擬上報企業近一年是否有超標排放、環境違法等情況函詢本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五、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符合申報要求的企業申請材料(一式三份)進行匯總,形成初審報告,加蓋公章后于6月15日前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消費品工業處)。《申請書》電子版發送至xyc@ii.gov.cn。
聯系人:謝雨晨 0311-87908717 15931106112
附件:冀工信明傳〔2018〕43號附件.doc
河北省工信和信息化廳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