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 中宣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申報2018年度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重大項目方面)轉移支付項目的通知(財辦文〔2018〕13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現將北京市申報2018年度文化服務出口獎勵資金項目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范圍
根據《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指導目錄》(商務部 中央宣傳部 外交部 財政部 文化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廣電總局 新聞出版總署 國務院新聞辦公告2012年第3號),列入《2017-2018年度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目錄》的北京市文化企業,可根據其2017年文化服務出口額申請支持。
二、申報企業條件
申請支持的地方文化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報企業應為已列入《2017-2018年度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目錄》的北京市文化企業;
(二)2017年具有良好的文化服務出口業績;
(三)企業守法經營、信譽良好、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開展。
三、申報流程
(一)網上填報。申報企業需登陸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文化貿易信息管理應用”企業端(網址:http://whmy.mofcom.gov.cn),根據要求填報相關信息、上傳相關資料。完成所有信息填報后,系統形成申報預覽表,確認無誤后提交形成申請表下載、打??;
(二)提交紙質申報材料。網上填報完成后,申報企業應將紙質版申請報告、申請表和出口單證復印件等項目申報文本,提交至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三)聯合審核。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按照專項資金申報通知的要求,開展項目征集等工作,市商務委會進行網上初審,初審結果商市財政局后,起草審核報告和匯總表,并上傳至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文化貿易信息管理應用”;
(四)聯合申報。市商務委和市財政局聯合申報,并附項目匯總表和績效目標申報表。紙質版審核報告及企業申報文本等請寄送至商務部指定地址。
四、工作要求
請申報企業于2018年4月9日前將完成網上填報和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報送工作,逾期將不再受理申報。
北京市商務委服務貿易處:李倩、鄭勇
電話:87211373,1747;傳真:65252214
電子郵件:lq@bjcoc.gov.cn
相關附件:
財政部辦公廳 中宣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申報2018年度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重大項目方面)轉移支付項目的通知(財辦文〔2018〕13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