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相關企業、協會:
根據《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市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京財企〔2015〕2277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要求,現將2018年度北京市服務外包市級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金支持的范圍、標準及申報材料
(一)資金支持的范圍和標準
2018年度北京市服務外包市級資金對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服務外包業務予以支持,具體項目如下 :
1. 服務外包境外設點項目;
2. 骨干服務外包企業租房、自建或購房補貼項目;
3. 服務外包企業離岸業務獎勵項目;
4. 服務外包企業新錄用人員、培訓機構人才培訓配套支持項目;
5. 服務外包實習實訓基地實習生經濟補貼項目;
6. 服務外包行業整體促進項目。
凡符合《實施細則》規定的在京服務外包企業、單位、培訓機構、協會可申請上述項目的市級資金支持。申報項目的具體支持標準詳見《實施細則》相關內容。對服務外包行業整體促進項目,將采用政府采購方式征集,具體要求以屆時政府采購公告為準。
(二)申報材料
服務外包企業、培訓機構除按照《實施細則》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外,還需補充提交以下資料:
1. 北京市服務外包市級資金申請承諾書(見附件1)。
2. 北京市服務外包市級資金項目申請表(見附件2)。
3. 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年度收入明細表(見附件3),明細表應與“服務外包及軟件出口信息管理應用系統”中打印的每筆合同項下業務執行情況清單以及相關到賬憑證復印件一一對應。
4. 骨干服務外包企業申請租房、自建房或購房補貼項目時,需提交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對2017年度租房、自建房、購房面積的專項審計報告。專項審計報告需包含企業2017年度租房、自建房、購房面積明細;在報告結論中,申請租房補貼的應寫明該企業2017年度折算全年租房面積和房租總金額,申請建房購房補貼的需寫明自建或購房貸款2017年度實際支付利息總金額。
5. 服務外包企業申請新錄用人員、培訓機構人才培訓配套支持項目時,請提供2017年度獲得國家相應補助資金支持的在京就業人員名單匯總表(附件4),以及相關人員當年申報期間在京社保或個稅繳納憑證,憑證應與名單匯總表一一對應。
6. 服務外包企業申請實習生經濟補貼項目時,請提供服務外包實習實訓基地實習學生名單匯總表(見附件5)。
以上申報材料需列明目錄并按順序裝訂,A4紙左側膠裝,標注頁碼,加蓋騎縫章,以便于審核。
二、資金申報流程
(一)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及培訓機構于2018年6月22日前將申報資料(經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簽字和加蓋公章后)一式兩份,報送注冊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
(二)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指派專人受理申報企業及培訓機構的紙質材料及電子版,會同區(開發區)財政局進行審核后,將審核意見匯總材料(見附件6)(1份)及企業申報材料(1套),于2018年7月6日前報市商務委。
(三)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對區商務主管部門上報的材料進行審定、核準并公示后,予以撥付資金。
三、工作要求
(一)申報企業、培訓機構及協會要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交申報材料,超過申報期限不予受理。申報材料的對應原件應完整存檔,隨時接受審核部門的必要核查。
(二)區(開發區)商務、財政主管部門應切實加強財政資金的審核監督管理。對申報企業、培訓機構報送的資料要按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三)嚴禁任何單位騙取、挪用或截留資金;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有關數據信息。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將全額收回資金,取消其以后年度申請資格,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或單位的責任。
特此通知。
(聯系人:服務貿易處 許鑫、于新成;聯系電話:87211755、87211757)
附件下載:
附件3:服務外包企業年度離岸服務外包收入明細表.doc
附件6:區(開發區)匯總材料清單.xls
附件2:2018年度市級資金項目申請表.docx
附件5:服務外包實習實訓基地實習學生名單匯總表.xls
附件1:北京市服務外包市級資金申請承諾書.doc
附件4:2017年度獲得國家人才補助資金支持的在京就業人員名單匯總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