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第26批)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和有關評價工作的通知
各市發展改革委,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第26批)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19〕638號)文件要求,為做好2019年(第26批)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做好第26批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工作。請按照國家通知要求,結合《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34號令)和《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工作指南(試行)》(發改辦高技〔2016〕937號)有關精神,按照屬地原則,認真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編寫申請材料,每市可擇優推薦一家企業申報第26批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請各市于7月8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將申請材料電子文件(附表用Office Excel格式,采用光盤拷貝方式)、紙質文件(一式三份)報送省發展改革委。
(二)組織做好有關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工作。請按照屬地原則,組織國家企業技術中心(2017年及2017年之前認定)所在企業,認真做好評價材料編制工作,并對評價材料和免稅情況表匯總審核確認。分中心需單獨提交評價材料。請各市于7月15日前正式行文將評價材料紙質文件(一式兩份)報送省發展改革委,同時報送電子版材料。
請各市協調組織好上述申報和評價工作,按期提交有關文件和材料(電子版使用光盤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辦法.pdf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