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省農工辦、省農業廳《關于開展2016年農村股份合作制經濟發展示范縣、示范組織申報工作的通知》(冀農辦〔2016〕5號)有關要求,在市、縣有關部門審核推薦的基礎上,省農工辦、省農業廳組織有關專家對擬申報2016年河北省農村股份合作制經濟發展示范縣、示范組織的縣和組織進行評審,根據綜合評定結果,擬授予平山縣等13個縣(市、區)為2016年河北省農村股份合作制發展示范縣,擬授予平山映山紅農業專業合作社等110家組織為2016年河北省農村股份合作制發展示范組織,現予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12月27日-1月5日),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可向省農工辦、省農業廳改革金融處反映。
聯系人:安世芳 聯系電話:0311-86256869
附件:2016年河北省農村股份合作制經濟發展示范縣、示范組織評審結果.doc
河北省委省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
河 北 省 農 業 廳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