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農牧(農林、農業)局、畜牧獸醫(水產)局、高新區農辦、濱湖新區農林局:
根據《河北省畜牧獸醫局關于對2017年創建的部省級及到期復檢的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進行公示和掛牌的通知》要求,現對我市2017年新創建的5家部、15家省級和到期復檢合格的3家部級、15家省級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進行公示和掛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時間
2018年1月29日--2018年2月6日。
二、公示地點
(一)市局地點:農牧局網站。
(二)縣公示地點:本級有關網站、報紙、雜志、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公示地點不得少于二個。
三、有關要求
(一)公布監督舉報電話。衡水市農牧局監督舉報電話為2138482,縣畜牧獸醫主管部門也要公布監督舉報電話。
(二)認真受理有關舉報。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對電話舉報、投訴信件和當面反映情況的要及時受理,不得推諉和隱瞞。要認真核實情況,逐級上報,提出具體意見;市局受理的,將直接或責成縣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核實情況,做出相應處理。對舉報情況屬實的,要堅決予以糾正。
(三)做好標準化示范場換發標牌工作。公示期結束后,對公示無異議的部、省級示范場盡快實施掛牌。標牌有效期為三年(2017.12-2020.12),樣式參照2011年部級示范場標牌,由市局統一制作,在2018年2月13日前完成2017年創建的部、省級示范場和到期復檢合格的部、省級示范場換發標牌工作。
(四)做好市、縣級標準化示范場的管理工作。要確保創建信息的公開、公平、公正以及示范場的創建質量,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并做好創建場的公示等相關工作。
(五)充分發揮標準化示范場帶動效應。要加強標準化示范場監管與指導,做好宣傳、引導和發動工作,充分發揮示范場在畜禽規模養殖上的帶動效應,促進全市規模養殖場向標準化示范場邁進。
附件:1、2017年新創建部級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名單
2、2017年新創建省級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名單
3、2017年到期部級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復檢合格名單
4、2017年到期省級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復檢合格名單
衡水市農牧局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