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信部原材料工業司《關于組織推薦綠色建材產品認證機構的通知》(工原函〔2020〕620號)要求,現對申報綠色建材產品認證機構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型
l.綠色建材星級評價資質機構申請轉換綠色建材產品認證機構。
2.取得自愿性產品認證資格的認證機構申請從事綠色建材產品認證。
二、申報機構要求
按照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實施方案的通知》(市監認證〔2019〕61號)規定,申報機構應符合《認證機構管理辦法》(原質檢總局第193號令)基本要求,滿足《合格評定產品、過程和服務認證機構要求》(GB/T 27065)、《綠色產品認證機構要求》(RB/T 242)相關要求,具備從事綠色建材產品認證活動的相關技術能力。
三、申報資料要求
1.書面申請報告及《綠色建材產品認證機構推薦表》(見附件);
2.申報單位相關資質及證明材料,應裝訂成冊并加蓋公章;
3.申報單位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一致性負責,申報資料表述應簡潔凝練,不存在違反法律法規等情形。
四、資料報送要求
申報單位應于2020年9月30日前將紙質和電子版(刻光盤)一式三份報送我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