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qū)、縣商務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上海市商務委員會關于印發(fā)〈上海市服務貿易示范基地和示范項目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商服貿[2016]266號)的精神,我委現(xiàn)啟動2016年度服務貿易示范基地和示范項目認定申報工作。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yè)(單位)按規(guī)定時間將申報材料遞交至各區(qū)(縣)商務主管部門,有關要求詳見附件。
申報截止日期為2016年9月20日。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關于印發(fā)〈上海市服務貿易示范基地和示范項目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區(qū)縣商務主管部門聯(lián)系人名單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