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經引導基金受托管理機構盡職調查、引導基金理事會審議等程序,市科技局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了天津市引導基金擬參股子基金,現予以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任何單位或個人有實質性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市科技局以書面形式提出。提出異議的單位或個人必須表明真實身份,提供書面的異議理由,并附必要的證明材料。單位提出的,應在書面材料上標明聯系人、聯系電話并加蓋公章;個人提出的,應在書面材料上簽署真實姓名和有效聯系電話。市科技局將按規定對異議人身份嚴格保密(匿名異議不予受理)。超出公示期的異議將不予受理。
附件:天津市引導基金擬參股子基金名單
天津市科學技術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