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天津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促進技術轉移機構健康發展,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按照《天津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天津市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市科技局現面向全市開展2019年天津市技術轉移示范機構認定和技術轉移機構年度更新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關要求
1.已登記的技術轉移機構,且具備《天津市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的示范機構條件(見附件),可申請認定天津市技術轉移示范機構。
2.所填報的業績時間為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3.市科技局將對技術轉移示范機構能力建設給予支持,對促成交易的技術轉移機構、技術經理人按照技術交易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擇優推薦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
4.已登記技術轉移機構按要求進行年度信息更新。未進行年度信息更新的機構,將不納入市科技局下年度技術轉移工作統籌范圍。連續兩年未進行信息更新的機構,將取消天津市技術轉移機構登記號。
二、工作程序
(一)技術轉移機構年度更新
已登記的技術轉移機構,需登錄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運營中心服務平臺(www.tjkjcg.com),進行年度更新。從網站首頁“角色定制服務-我是科技服務機構-技術轉移機構登記”或“會員中心-技術轉移機構登記與認定”進入,點擊“年度更新”。按照說明在線填寫《天津市技術轉移機構信息更新表》。各機構請于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年度信息更新并在線提交。
(二)技術轉移示范機構認定
完成登記或年度更新的技術轉移機構,符合《天津市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管理辦法(試行)》條件要求的,可自愿申報天津市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各機構登陸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運營中心服務平臺,在線填寫《天津市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申報書》,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請各機構于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申報材料在線提交。局級主管部門應在12月13日前完成審核(含駁回修改時間)并在線提交。
市科技局將組織專家對審核通過的機構材料進行評審,擇優認定為“天津市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示范機構有效期為三年。認定為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的單位與原主管部門的隸屬關系不變。
三、材料受理
審核通過的機構,請下載打印《天津市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申報書》,與附件材料一并裝訂,紙質材料一式一份,加蓋單位和局級主管部門公章后報送;請提前準備PPT材料(時間15min),具體評審時間另行通知。
受理地點:天津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中心(地址:河西區瓊州道103-1號天津產權交易中心2樓A區211室)
受理時間:2019年12月16日
附件:《天津市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管理辦法(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