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對2019年入庫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監督管理,市科技局現針對2019年10-11月入庫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信息抽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企業范圍及數量
2019年10至11月(2019年第十至十二批)獲得2019年度入庫登記編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不含已擁有有效期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為條件直接確認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均在此次抽查工作范圍。各區具體被抽查企業名單見附件。
二、抽查內容
企業自主填報的上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表》情況。
三、時間與安排
各區科技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被抽查企業是否符合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進行核查,截止完成時間為11月29日。
1.請第十批、第十一批入庫企業于11月20日前,第十二批入庫企業于11月25日前,將上一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表)》等蓋章證明材料(首頁蓋公司章,其他頁蓋騎縫章)2份,報送至企業注冊地區科技主管部門。
如果被抽查企業沒有享受年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提供不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表)》,請企業提供上一年度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
2.11月29日前,請各區科技主管部門完成對企業報送的證明材料的核查工作,并將核查意見、企業報送的蓋章證明材料1份報送至市科技創業服務中心。
3. 對抽查中發現不符合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條件的企業、不能提供有力證明材料或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企業,將依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第十四條規定處理,按程序撤銷企業入庫編號。
4.對逾期沒有報送蓋章證明材料的企業,按程序撤銷企業入庫編號。
請各區科技主管部門嚴格按照通知要求開展抽查工作。
附件:被抽查企業名單
天津市科學技術局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