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恒信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你單位職工陳昊(身份證號:120101198507053036)于2020年08月13日向我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和《工傷認定辦法》第七條、第十七條之規定我局于2020年08月28日受理,并制作編號S112011520200452的《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工傷認定舉證通知書》,在郵寄等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現依法向你單位進行公告送達。本公告自發布之日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如你對上述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決定或公告期滿后60日內向上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天津市寶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