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北京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等文件精神,實施新職工崗位適應性培訓計劃,現就支持企業開展新招用人員崗位適應性培訓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遵照執行。
一、培訓補貼范圍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的北京地區各類企業(含央企),新招用技能類崗位職工,依法簽訂12個月及以上勞動合同,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開展以技能提升為主的崗位適應性培訓且不低于40課時的,可申請享受崗位適應性培訓補貼。
申領補貼時新招用人員須在本企業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3個月及以上,且仍在本企業就業。在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的12個月內,新招用人員只能享受一次崗位適應性培訓補貼。
二、培訓組織實施
(一)培訓內容。新招用人員崗位適應性培訓內容,由企業根據就業崗位技能需求和企業生產經營特點自主確定。開展培訓前,應編寫新招用人員崗位適應性培訓方案(包括:培訓崗位名稱、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及課時、培訓方式、培訓人數及批次、培訓師資等內容)。培訓結束后,應撰寫相應的培訓總結報告。崗位適應性培訓應突出實操技能訓練和職業素質培養,并將勞動者權益保護、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傷預防、工作生活常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等方面的知識納入培訓內容。
(二)培訓組織方式。企業可多種形式開展新招用人員崗位適應性培訓。具備培訓條件的企業可自行開展培訓,也可委托各類院校、具備相應辦學許可資質的社會培訓機構開展,委托培訓的須簽訂培訓協議。崗位適應性培訓可以采取全日制脫產集中培訓,也可以根據企業生產經營實際,組織新招用人員利用工作之余開展培訓,還可采取邊生產邊培訓等方式進行。培訓結束后,應長期留存培訓相關檔案材料備查。
三、培訓補貼標準及資金來源
(一)補貼標準。企業新招用人員崗位適應性培訓實行全市統一的補貼標準,按照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補貼。
若企業開展的一次職工培訓同時滿足多項技能提升行動政策申領條件,企業新招用人員崗位適應性培訓補貼與本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中其他給予企業的培訓補貼政策不得重復享受。
(二)資金來源。自2019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申請企業新招用人員崗位適應性培訓補貼。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政策所需資金從技能提升行動專項資金列支。
四、培訓補貼申領程序
(一)申請。符合條件的企業可通過互聯網(憑企業“一證通”)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社局”)官網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平臺申請,點擊進入“企業新招用人員崗位適應性培訓補貼”模塊,按照系統提示要求填寫基本信息、培訓人員花名冊和補貼申請表(附件1),并上傳培訓方案、培訓協議、培訓總結報告、培訓課程表(附件2)、培訓課時證明材料等,勞務派遣企業還須提供并上傳實際用工單位正式確認意見(附件3)和勞務派遣協議。培訓課時證明材料一般包括與培訓方案對應的簽到表(附件4)、培訓照片等。
申請企業對本企業具備申報企業新招用人員適應性培訓補貼條件和所填報信息真實性負責并做出承諾。對因虛假承諾或填報信息錯誤等原因造成不符合培訓補貼申報條件的,由企業自行承擔相應責任和損失。
(二)公示。經系統自動信息比對后,企業經營地所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人社局”)通過系統進行審核確認。審核通過的,在區人社局官網公示擬撥付資金情況5個工作日,對公示有異議的,由區人社局負責組織調查核實后重新公示;審核不通過的,告知企業原因,符合條件的可重新申請。
(三)撥付。經審核和公示無異議后,由企業經營地所在區人社局匯總各企業培訓補貼情況,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向市人社局報送用款申請,市人社局向市財政局申請資金,市財政局將資金撥付至“技能提升行動資金專賬”支出賬戶,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支出賬戶將資金撥付至各區人社局,然后由其撥付至各企業。
(四)檢查。在企業申請培訓補貼期間,區人社局應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對培訓學員進行回訪,按照培訓質量和滿意度調查表(附件5)開展調查。可采取電話回訪、不定期暗訪、實地檢查核實、查看原始資料、照片視頻和財務憑證等方式,也可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差評率超過30%(含30%)或發現弄虛作假行為的,終止培訓補貼申請流程。市、區人社局組織對已撥付培訓補貼的企業進行實地抽查,存在騙取套取等行為的,按規定追回補貼資金,5年內不可享受相關培訓補貼政策,并視情節納入征信記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支持企業開展新招用人員崗位適應性培訓是提高勞動者素質,增強其崗位適應能力,促進其穩定就業的重要措施,各區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明確職責分工,抓好工作落實。
(二)優化經辦服務。各相關單位要遵循“一網通核”原則,強化信息共享,提高經辦服務質量和效率。推行“信息多跑路,企業不跑路”的服務模式,落實培訓補貼申報程序,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網上申報。
(三)嚴格監督管理。企業要落實培訓課時要求,建立和完善培訓檔案,確保培訓信息可查詢、過程有管理、質量可追溯。各區要履行審核撥付和監管的主體責任,做好培訓工作的指導服務,嚴防冒領、騙取現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資金撥付一年后,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將結合實地抽查開展第三方審計和績效評價。
(四)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大力宣傳開展企業新招用人員崗位適應性培訓工作的重要意義,擴大政策知曉度,使企業了解辦理程序。引導企業落實崗位適應性培訓制度,提升新招用人員技能素質,進一步穩定就業。
附件:1.培訓補貼申請表
2.培訓課程表
3.用工單位確認意見(樣式)
4.培訓簽到表
5.培訓質量和滿意度調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