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藥品生產及經營企業:
為貫徹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將17種藥品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范圍的通知》(醫保發〔2018〕17號)的精神,確保我市參保人員能夠及時使用到目錄新增的17種抗癌藥,減輕惡性腫瘤患者的個人負擔,經研究,決定對預新納入的17種抗癌藥開展醫保預備案工作,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預備案范圍僅限預新納入目錄的17種抗癌藥(見附件1),其他藥品暫不予受理。
二、預備案時間僅限10月22日、10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三、預備案受理地點在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B304室(北京市西城區永定門西街5號)。
四、預備案材料包括紙介資料及電子版材料。按《關于印發<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藥品備案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醫保發〔2018〕14號)(見附件2)規定提供紙介資料,電子版資料須下載本通知中的“藥品資質備案信息采集系統”(見附件3),并按該軟件說明書要求填寫,用U盤拷貝提交。
五、對預備案通過的藥品予以確認后,正式發布備案結果。
附件:1.預新納入目錄的藥品
2.《關于印發<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藥品備案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醫保發〔2018〕14號)
3.藥品資質備案信息采集系統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