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科技部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遺傳辦)分別收到上海交通大學、北京大學關于撤銷已獲批人類遺傳資源行政許可事項的申請。經研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依法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的規定,遺傳辦決定撤銷已批準的上海交通大學與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中國漢族人群重性精神疾病的遺傳比對研究”(國科遺辦審字〔2016〕985號)國際合作研究項目的行政許可;撤銷已批準的北京大學與英國牛津大學“中國婦女重性抑郁癥病因和遺傳基礎研究”(國科遺辦審字〔2015〕23號)國際合作研究項目的行政許可。上海交通大學、北京大學應于接到撤銷決定書之日起立即停止相關國際合作研究,追回相關項目國際合作研究工作中所有人類遺傳資源材料及相關研究數據,并在五個工作日內繳回已發放的行政許可證件。
撤銷行政許可項目信息
序號 | 撤銷號 | 年度 | 撤銷行政許可項目名稱及審批號 | 外方合作單位 | 撤銷行政許可項目單位/主管部門 | 撤銷時間 |
1 | 國科遺辦撤字 〔2018〕001號 | 2018 | 中國漢族人群重性精神疾病的遺傳比對研究(國科遺辦審字〔2016〕985號) | 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 | 上海交通大學/教育部科學技術司 | 2018年1月 |
2 | 國科遺辦撤字 〔2018〕002號 | 2018 | 中國婦女重性抑郁癥病因和遺傳基礎研究(國科遺辦審字〔2015〕23號) | 英國牛津大學 | 北京大學/教育部科學技術司 | 2018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