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技廳(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
國家農業科技園區(以下簡稱“園區”)是推進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農業科技創新創業的重要載體,其建設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一項重要任務。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報告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部署以及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科技部黨組一號文件等精神,按照《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發展規劃(2018—2025年)》(國科發農〔2018〕30號)和《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國科發農〔2018〕31號)要求,經研究決定,現開展第八批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申報工作,請你單位認真組織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請按照《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發展規劃(2018—2025年)》和《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總體要求進行申報。此次申報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為避免重復建設,已建有園區的地級市(地區、州等)原則上不再新建;
(二)參加2017年第五批園區驗收且有園區未通過驗收的省份,此次不得推薦申報;
(三)近三年每年參加監測評價的園區數未達該地區已通過驗收園區數70%的省份,此次不得推薦申報;
(四)符合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則上推薦申報1個園區,園區覆蓋地級市(地區、州等)數量未達一半的(見附件1)可推薦申報2個園區。
二、申報流程及時間
各園區申報單位通過所在地人民政府向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省級科技主管部門審核并經省級人民政府審定后,于2018年5月31日前將簽字蓋章后的申報材料(見附件2、3、4)一式20份(其中3份為原件)寄送至中國農村技術開發中心(電子文檔發送至電子郵箱)。園區管理辦公室組織專家對申報園區進行實地考察、視頻答辯,按照總分對申報園區進行排名,擇優認定,并由科技部發文正式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