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組織申報2018年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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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作者:?發布時間:2018年03月30日?點擊數:?876 次?字號:小?大?
各縣(市、區)發改局,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經發局,市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高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自主創新能力,根據《河北省發展和改革 關于組織申報2018年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冀發改高技〔2018〕402號),我們將開展2018年省級工程研究中心組織申報工作,請你們組織轄區內相關企業、科研機構及大學,根據通知要求認真編寫申報材料并按規定時間上報,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報時間:4月17日前將正式行文及申報材料報送我委,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材料:紙質材料包括上報文件2份,申請報告6份;電子資料包括申請報告文字的WORD版資料、附件的PDF版資料,及工程研究中心建設情況表EXCEL版表格。
三、我市工程研究中心申報時同一方向只允許推薦一家,請大家避免雷同;同一法人的,企業、科研機構只允許申報一項,大學可申報2項;若現有工程實驗室在建延期的,原則上不允許建設單位再申報新的工程研究中心;在2014年和2016年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中被撤銷或評為不合格的企業,不允許申報;在2012年-2017年承擔過省專項資金支持項目但未驗收的企業,不允許申報。
附件: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組織申報2018年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冀發改高技〔2018〕402號)
滄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