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勞發〔2018〕85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工商業聯合會,各企業集團、總公司,中央在京企業,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實施意見》精神,深入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以下簡稱創建活動),充分調動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各類企業(含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工業園區參與創建活動的積極性,經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研究決定,現就做好2016-2018年度北京市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推薦評選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工作部署,主動服務首都“四個中心”的戰略定位和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堅持促進企業發展和維護職工權益相統一,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推動首都特色和諧勞動關系的建設和發展,最大限度增加勞動關系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促進建立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促進我市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為建設和諧勞動關系首善之區貢獻力量,為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做出積極貢獻。
二、推薦評選原則
要堅持《關于進一步規范北京市創建和諧勞動關系活動有關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勞發〔2015〕166號,以下簡稱166號文)明確的推薦評選原則,同時要把握正確導向,推薦評選向有利于弘揚企業家精神、發揮企業家作用和新時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方面傾斜,向《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中鼓勵發展的行業和產業傾斜,向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傾斜,助力疏解非首都功能。不斷提高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中小企業參與的比例。
三、推薦評選范圍、負責推薦單位和名額分配
要按照166號文明確的范圍進行推薦評選。推薦評選名額由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辦公室根據市屬國有企業集團(總公司)和各區(行業)的企業戶數占全市企業戶數的比例向各負責推薦單位進行分配,結合往年推薦情況做出微調,并保留少量機動名額。其中,市國資委負責向市屬國有企業集團(總公司)和由其管理的部分中央在京企業再次分配推薦評選名額,市文資辦負責向其所屬企業集團再次分配推薦評選名額。(具體負責推薦單位和名額分配方案見附件1)
四、推薦程序辦法及要求
各負責推薦單位要按166號文明確的推薦程序辦法及要求進行推薦,其中166號文中要求填報的附件4內容有所更新,請按本通知的附件2填報。
本次推薦材料應于2018年11月底前報送至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處(永定門西街五號B座424房間)。
附件:1. 2016-2018年度北京市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名額分配表
2.北京市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先進單位名單匯總表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總工會
北京企業聯合會/北京市企業家協會 北京市工商業聯合會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