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醫保發〔2017〕63號
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各有關定點醫療機構:
為加強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根據《關于印發<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人社醫保發〔2017〕17號)的有關精神及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協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醫保發〔2015〕28號)的規定,北京三諾健恒糖尿病醫院因自身原因不能繼續為參保人員提供服務,主動申請終止履行服務協議。經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核實,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自2017年12月1日起終止北京三諾健恒糖尿病醫院(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8155003)的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協議。
終止協議后北京三諾健恒糖尿病醫院將不再承擔醫療保險任務。參保人員在該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