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公共財政管理要求,根據《北京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辦法》、《北京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現組織開展2018年度北京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資金(以下簡稱“保護發展資金”)儲備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在北京地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工藝美術行業研發、設計、生產、服務的單位。
二、申報時間
2017年10月13日—2017年10月27日
三、支持方向
(一)工藝美術國家級重大活動禮品設計開發。
(二)參加國家級重大活動設計制作的工藝美術產品。
(三)工藝美術創新研發、規模化生產。
(四)挖掘、搶救、保護瀕臨失傳的傳統工藝美術品種和技藝。
(五)挖掘、整理、出版北京傳統工藝美術技藝資料。
(六)北京工藝美術行業專業服務平臺建設。
四、支持方式
保護發展資金采用獎勵或補貼的方式對項目擇優給予支持。
(一)獎勵類
1.工藝美術國家級重大活動禮品設計開發
(1)項目申報主體承接國家級重大活動的工藝美術相關禮品開發任務;
(2)申報主體在產品設計研發上擁有獨立知識產權;
(3)項目建設期原則上不超過2年,項目完工日期在2017年1月1日至申報截止日。
2.挖掘、搶救、保護瀕臨失傳的工藝美術品種和技藝
(1)屬于北京傳統工藝美術品種和技藝,具備完整的工藝流程和代表作品;
(2)項目建設期原則上不超過2年,項目完工日期在2017年1月1日至申報截止日。
(二)補貼類
1.參加國家級重大活動設計制作的工藝美術產品
要求項目建設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項目完工日期在2017年1月1日至申報截止日。
2.工藝美術創新研發、規模化生產
要求項目建設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完工日期原則上為2017年1月1日之后,核定后項目總投資不低于200萬元,且完成50%(含)以上。
3.北京工藝美術行業專業服務平臺建設
(1)項目須為北京工藝美術行業提供創意開發、產品交易、電子商務、作品鑒證、展示宣傳、產品檢測、企業孵化等專業服務;
(2)擁有與服務內容相適應的經營服務場所和必要的服務設施,年服務工藝美術企業不少于20家;
(3)擁有較高水平的專業人才隊伍;
(4)近兩年主營業務收入合計不低于500萬元,無不良信用記錄,資產總額不低于200萬元;
(5)核定后項目總投資不低于300萬元,且完成50%(含)以上;
(6)項目建設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完工日期原則上為2017年1月1日之后。
4.挖掘、整理、出版北京傳統工藝美術技藝資料
要求項目建設期原則上不超過2年。
五、申報條件
(一)申報項目必須符合國家及北京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相關政策。
(二)知識產權具有爭議、實施主體不明確的項目,原則上不予支持。
(三)已獲得國家或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原則上不予支持。
(四)申報單位承擔的國家或市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竣工前,原則不再受理其新項目申請,延續支持和有配套要求的項目除外。
(五)項目申報單位近三年內在工商、稅務、銀行、海關、民政等部門無不良行為記錄,經營狀況良好,財務制度健全,補貼類項目申報單位要求原則上在上一年度無虧損現象,當年度新建企業除外。
(六)申請項目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顯著。
六、申報程序
(一)項目申報單位登錄“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官網”(輸入網址www.bjeit.gov.cn),進入“辦事服務”專欄,“辦事入口”進行注冊、申報(新用戶須注冊并經審批通過,方可開始申報)。
(二)根據項目情況選擇適用的項目類型完成填報。
(三)項目初評及紙質材料審核完成后,我們將組成專家評審組對所申報的項目進行評審。
七、聯系電話
北京工藝美術行業發展促進中心:李晶 85235669
都市產業處:安雄 57587800
技術服務咨詢: 57587186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