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工業集團公司,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市工業和信息化委會同市發展改革委、科委、財政局等部門,按照《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津工信科〔2016〕11號)的要求,共同開展第25批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在繼續做好工業、農業、建筑工程、研發設計檢測等生產性服務業領域技術中心認定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推進物流配送、互聯網相關、電子商務等現代服務業領域,以及數字內容出版、廣播電視電影影視錄音制作、網絡文化藝術等文化體育娛樂領域的技術中心認定。
二、申請材料要求
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申請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按照“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編寫提綱”(見附件2)編寫,做到重點突出,言簡意賅。
(二)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可參考《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的說明,表樣見附件3。
(三)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四)經審計的2017年度企業財務報告(應包含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意見、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
(五)企業科技活動情況統計表。國家統計局“企業研發項目情況 B107-1表”和“企業研發活動及相關情況B107-2表”。
(六)評價指標證明材料明細表。證明材料為評價數據的佐證材料,應如實填寫,表樣見附件4。
(七)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包括當年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復印件;擁有有效專利授權證書復印件;技術中心擁有高級專家、博士證明材料;通過國家或國際組織認定的實驗室或檢測中心證明材料;最近三年主持和參加制定的國際、國家、行業標準證明材料;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證明材料;獲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證明材料等。
三、申報要求及申報時間
(一)申請材料應按照順序裝訂成冊。
(二)申請材料內容和數據應真實可靠。經查實,故意編造虛假數據,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申請單位,均按照《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三)申請材料應首先經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工業集團公司及有關單位審核,并出具同意推薦申報意見。
(四)申請單位于6月4日—6月11日期間,將申請材料(一式六份)及申請材料電子版光盤一份報送到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二樓市工信委綜合服務窗口。(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地址:河東區紅星路79號順馳橋旁,聯系電話:24538803)
特此通知。
附件:
1.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基本條件
2.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編寫提綱
3.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
4.評價指標證明材料明細表
2018年3月21日
(聯系人: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處 董錫泉;
聯系電話:022-83607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