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經信委發〔2018〕11號
各區中小企業工作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管理辦法》(京經信委發〔2017〕24號)、《北京市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管理辦法》(京經信委發〔2017〕25號),經評審和公示,確定了第一批北京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第一批北京市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名單。現將名單予以公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同意授予北京軟件和信息服務交易所有限公司等35個平臺“北京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稱號(具體名單見附件1)。
二、同意授予中關村科技園區海淀園創業服務中心等35個基地“北京市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稱號(具體名單見附件2)。
三、上述示范平臺、示范基地要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服務功能,提高服務能力,引導產業資源匯聚,主動開展公益性服務,在解決中小企業共性需求、暢通信息渠道、改善經營管理、增強市場競爭力、實現創新發展等方面發揮支撐和示范帶動作用。
四、各區中小企業工作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檢查職責,對轄區內示范平臺、示范基地的服務質量、服務滿意度等運營情況進行檢查,促進示范平臺、示范基地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
附件:1.第一批北京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名單
2.第一批北京市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名單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