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區改發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建設管理,促進園區發展,根據《河北省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冀科農〔2018〕15號)和國家對農業科技園區管理的相關要求,按照《河北省科學技術廳關于開展省農業科技園區評估工作的通知》(冀科農函〔2020〕52號),對2010-2013年認定的38家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升級為國家園區的自愿參加評估)進行了綜合評估。13個園區評為“優秀”、19個園區“達標”、3個園區限期整改(整改期1年)、3個園區予以撤銷。對評估結果為“優秀”的園區給予財政科技經費補助。
各市科技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業科技園區工作,加大支持力度,加強工作指導,提升園區建設管理水平,推進園區高質量發展,把園區建設成為現代農業創新驅動發展的新高地。各園區要結合專家組的反饋意見和自身實際,不斷改進完善提高,做強做優,進一步拓展園區農村創新創業、成果展示示范、成果轉化推廣和高素質農民培訓功能,更好發揮農業科技園區在現代農業發展和鄉村振興中的示范引領帶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