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發〔2017〕62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59號),落實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優惠政策,促進本市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經研究,現啟動2017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工作依照市科委、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發展改革委《北京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2015年修訂)》(京科發〔2015〕39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執行。
二、企業符合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優惠條件的,可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申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資格;企業獲得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資格后,在其資格有效期內應每年參加年度檢查。
三、申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的企業及參加年度檢查的企業,應按照《管理辦法》的要求準備相關材料,于2017年4月14日前交至指定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四、受理地址:豐臺區西三環南路1號(六里橋西南角)2層A區1號窗口;受理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聯系電話:89150202。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