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5年度北京市企業研究開發項目鑒定工作,推動落實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以下簡稱116號文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發[2013]70號,以下簡稱70號文件)等文件的規定,現就2015年度研究開發項目鑒定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一)申請單位應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申請項目應為企業2015年度開展的研究開發項目,項目應符合116號、70號文件規定的條件;
(三)申請單位應于提交研究開發項目鑒定申請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咨詢辦理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具體要求,主管稅務機關對研究開發項目有異議的,單位可申請研究開發項目鑒定。
二、申請程序
(一)注冊及網上申報
申請單位登錄研究開發項目鑒定工作網(網址: http://www.bjzzcx.com)填報企業基本信息、提交系統注冊申請(上年度已注冊企業需修改企業基本信息),后臺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后,申請單位可在線填寫《企業研究開發項目鑒定申請書》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完成網上申報。具體申報流程參看鑒定工作網下載中心相關說明。
(二)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申請單位完成網上申報后,應及時提交如下書面申報材料:
1、《企業研究開發項目鑒定申請書》及《北京市企業研究開發項目鑒定意見書》;
2、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復印件),已辦完“三證合一”的企業提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研究開發費預算(復印件);
4、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專業人員名單;
5、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2015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發生情況歸集表;
6、企業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關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復印件);
7、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或協議(復印件);
8、研究開發項目的效應情況說明、研究成果報告等資料;
9、其他材料(非必備),如專利證書(復印件)、科技查新報告、成果獲獎證書(復印件)等其他與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相關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A4紙打印或復印,左側膠裝成冊(資料請按照附件材料目錄的順序裝訂),書脊處加印項目流水號(與申報系統生成流水號一致),在右側騎縫處加蓋企業公章,申請單位多個項目申請鑒定的,每個項目應分別裝訂成冊。申報材料中有復印件的,在遞交材料時需提供材料原件供查驗(材料原件當場查驗,驗畢退回)。
三、申請材料的受理
(一)受理時間
2015年度研究開發項目鑒定工作分為兩批,各批次受理時間如下:
1、第一批注冊及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7日,提交書面申報材料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11日;
2、第二批注冊及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1日,提交書面申報材料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8日。
請申報單位合理把握申報進度,選擇合適的批次進行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二)書面材料受理地點
1、地址:海淀區阜成路73號裕惠大廈C座一層受理大廳;
2、聯系電話:88828846 88828848;
3、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節假日不受理。
四、其他事項
(一)通過鑒定的研究開發項目,申請單位需在鑒定工作網在線打印《企業研究開發項目鑒定意見書》(按鑒定工作網相關通知要求辦理)。申請單位可持《企業研究開發項目鑒定意見書》及相關材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2015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手續。
(二)《企業研究開發項目鑒定意見書》僅供申請單位辦理2015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市科委從未指定、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從事與企業研究開發項目鑒定工作相關的培訓、代理申報等活動,任何機構和個人的此類活動與市科委無關。
特此通知。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