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辦公廳 中央組織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創新人才推進計劃暨國家“萬人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推薦選拔工作的通知》(國科辦政〔2016〕57號)要求,現開展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新創業人才、重點領域創新團隊和創新人才示范基地四類申報推薦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一、推薦條件
1. 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應具備以下條件。
——堅持科學精神,恪守科學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發展趨勢或屬于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
——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企業科技人才可不受職稱限制,并適當放寬學歷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創新性成果,在所在行業或領域業績突出,具有較大的創新發展潛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線從事研究開發工作。
——具有較強的科研領軍才能和團隊組織管理能力。
為海外引進人才的,須已回國工作2年以上(2014年10月15日前回國,以與用人單位簽署的正式工作協議或合同為準),并保證在今后5年內每年在國內工作9個月以上。
2. 重點領域創新團隊應具備以下條件。
——團隊研究方向符合國家、行業重點發展需求。
——團隊承擔重大科研項目或重點工程和重大建設項目的重點研發任務,有明確的研發目標和發展規劃。
——團隊創新業績突出,研發水平居行業或領域前列,并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較好的發展前景。
——團隊結構穩定、合理,核心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過15人,可跨單位協作。
——團隊負責人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時符合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的其他基本條件。
3. 科技創新創業人才應具備以下條件。
——申報人為企業主要創辦者和實際控制人(為企業第一大股東或法人代表),具有較強的創新創業精神、市場開拓和經營管理能力。
——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境內注冊,依法經營,創辦時間為2年以上(2014年10月15日前注冊),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成長性和創新能力。
——企業擁有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至少擁有1項主營業務相關的發明專利(或動植物新品種、著作權等),具有特色產品或創新性商業模式,技術水平在行業中處于先進地位。
——創辦5年以內的企業,最近1年盈利且主營業務收入不少于300萬元;創辦時間為5年以上的企業,最近2年連續盈利且凈利潤累計不少于500萬元。
4. 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應具備以下條件。
——申報單位應為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含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研發機構)或科技園區。申報單位要有好的人才工作基礎,人才培養體制機制改革力度大、政策突破性強,具有明確的改革思路和切實可行的落實措施。鼓勵申報單位選擇具有鮮明特色和示范帶動意義的內設機構或非法人機構作為示范基地建設單位。
——申報單位為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的,應在相關科技領域具有較強科研實力;在科技人才的培養使用、評價激勵、管理服務等方面先行先試、大膽探索;在培養拔尖和青年人才、產學研聯合培養人才、人才國際交流與合作等方面具有典型經驗與做法,形成富有特色、取得初步成效的人才培養模式。
——申報單位為科技園區的,應在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方面成效突出;建立為創業人才服務的專業化技術服務平臺和良好創新創業環境;在科技創新創業人才的引進、培養、激勵等方面建立良好機制并取得明顯成效。
二、推薦名額
按照《通知》要求,我市可推薦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30名、重點領域創新團隊3個、科技創新創業人才30(含高新區企業10)名、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3個。
三、有關要求
(一)已入選推進計劃的和連續申報2次未入選的,本年度不再申報。
(二)同一申報對象只能通過一個渠道推薦申報推進計劃1個類別項目。已入選國家“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除外)和入選國家“千人計劃”尚在合同期內的人員,不再申報。
(三)我委將組織專家評審,確定擬推薦人選,經依托單位內部公示后確定最終推薦對象,通過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上報科技部。
(四)申報程序如下:申報人依托單位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網站進行統一申報,將電子版申報材料(申報書+附件合成1個PDF文件,且40M以內)刻成光盤一張,光盤上注明“單位+姓名”,請于2016年9月21日12:00點前報送至北京市科委人才交流中心人才部。由于時間緊迫,逾期不候,敬請各單位諒解、配合。
聯系人:吳媛媛 郭一凡 聯系電話:010-82002898 010-82002235
申報系統技術支持:010-88659000
光盤報送地址:北京市科委人才交流中心(西直門南大街16號西樓九層908)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