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國制造2025》總體部署,按照《智能制造發展規劃(2016-2020年)》《智能制造工程實施指南(2016-2020年)》的要求,現開展2017年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推薦工作。
為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貫徹落實 <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 的行動計劃( 2015- 2018年)》(工信部信軟〔 2015〕 440號)和《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 2016- 2020年)》(工信部規〔 2016〕 333號)等文件,根據我部 2017年工作要點和兩化融合管理體系工作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有關部署, 2017年我部將繼續深入開展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工作。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評選第十九屆中國專利獎的通知》(國知發管函字〔2017〕45號)要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決定開展第十九屆中國專利獎評選工作。我部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系統參評項目的組織推薦工作,推薦項目名額為15個。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 衛生計生委 發展改革委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組織開展小品種藥(短缺藥)集中生產基地建設的通知》(工信部聯消費〔2018〕21號)要求,現就做好小品種藥(短缺藥)集中生產基地建設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正式發布第八批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名單。我省推薦的裝備制造(整車及零部件)·河北保定經濟開發區、大數據·河北承德縣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鋼鐵及深加工·河北遷安、大型數據中心(大數據類)·河北張北云計算產業基地等4家基地全部進入名單,入圍數量并列全國第一。現將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公布第八批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名單的通知》(工信部規〔2018〕36號)轉發給你們,并就繼續做好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聯科〔2010〕540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我部將于近期開展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復核評價工作,對2011年和2014年認定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進行復核評價。
根據《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產業〔2012〕422號,以下簡稱《辦法》)要求,經研究,我部決定開展2017年度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工作,同時組織對2013、2015年度認定的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進行復核。
根據《關于“十三五”期間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6〕70號)、《關于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關稅〔2016〕71號)的相關規定,現將開展2017年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技術類)(以下簡稱示范平臺)享受科技創新進口免稅資格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首批40個國家工業運行重點聯系城市公布以來,重點聯系城市在豐富完善運行監測工作,促進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落實中國制造2025、推動“互聯網+制造業”、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加強企業技術改造及創新驅動發展中也取得了突出成績。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28號),推動基于互聯網的制造業技術、模式、業態等創新和應用示范,工業和信息化部決定組織開展2017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工作。
根據《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的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12〕197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公布第二批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復核意見的通知》(工信部企業〔2016〕148號)的要求,經對在第二批復核中被提出整改意見的單位進行測評,邯鄲市中小企業發展中心、牡丹江敏堯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和陜西省建筑材料行業生產力促進中心3家單位不符合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條件,經研究決定,撤銷上述3家單位“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稱號。
依據《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16〕19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就推薦第三批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為貫徹落實《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建設的指導意見》,做好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管理工作,促進產業集聚集群區規范發展和提質增效,推進制造強國建設,工業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了《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為貫徹落實《中國制造2025》,引導制造業企業專注于細分產品領域精耕細作,根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培育提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工信部產業〔2016〕105號),經企業自主申報、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有關行業協會推薦、專家論證和網上公示等程序,確定了第一批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和培育企業名單,現予公布。
按照《國家應急產業示范基地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聯運行〔2015〕227號,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規定,決定繼續開展第二批國家應急產業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申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