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關于推進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推進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18〕502號)要求,為加快推進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做好本市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征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擬申報的資源循環利用基地應是在建基地,具備相關建設規劃、取得建設用地和項目前期開工手續。基地應有已建成的固體廢物綜合處理項目和在建的固體廢物處理項目。基地建設實施期不超過3年,應有具體目標任務、建設項目、建設時序、保障措施。資源循環利用基地應具有獨立法律責任能力的主體負責建設運營。已由國家有關部門備案的循環利用基地不再重復申請。
二、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包括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規劃、建設方案和證明材料,備案申請單位對備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申明,區發展改革委、區城市管理委申請文件。其中證明材料包括土地落實證明,基地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已建成項目的竣工報告,在建項目的立項、環評、能評、開工建設等前期手續。
三、申報程序
(一)備案申請單位的申報材料經所在區發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委初審后報送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
(二)區發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委擇優選擇符合本區政策導向、基礎條件好、規劃設計合理、具有可推廣性的基地報送,并對基地建設加強指導,在建設期滿前進行評估和驗收。
(三)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將備案信息齊全、符合本市政策導向的備案申請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
四、申報時間
6月25日前,請備案申請單位將申報材料報送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2018年6月15日
(聯系人:市發展改革委資環處 王江輝; 聯系電話:66415588-0452 市城市管理委設施處 王項羽; 聯系電話:66056739)
附件: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推進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18〕502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