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北京市2016年第四批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 |
發布日期: 2017- 02- 24 信息來源: 市科委雙新處
|
京科發〔2017〕29號 為進一步落實財政部、工信部、國家發改委、科技部聯合發布《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考慮消費者實際需求,現決定:持有2016年8月26日配置的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的消費者,可在2017年4月26日之前辦理車輛購置稅及機動車登記相關手續。 特此公告。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2017年2月24日 |